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中学教科研活动制度
1.教育科研活动在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。学校教科室组织实施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活动的具体开展。教科组、备课组、课题组组织安排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。
2.学校教育科研活动内容包括:学习培训、调查实验、论文写作、学术研讨、专题讲座、专题报告、研究课或汇报课活动、阶段性总结、资料收集整理、成果提炼以及课题开题会、课题研讨会、课题期中报告和结题鉴定会等。
3.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内容包括:理论学习、课例研讨、专题讲座、学术研讨、论文写作、课题研究等。
4.学校有课题的教研组隔周开展一次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,具体时间各教研决定。每次教研组活动组长要确定中心发言人,有主题,要有发言稿。要求有重点、有结果、有反馈、有跟踪。重点研究课题研究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突破问题的新方法,总结成功的经验,积极开展教学反思。组长记录好科研活动记录。
5.校级教育科研活动每学期开展两次,由学校教科室确确定主题内容,邀请专家指导。有目的、有计划地组织观摩课、研究课,探索教学规律,推动教学改革。注重带领教师写教学专题总结或教研论文,鼓励教师向报刊或出版社投稿。
6.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,形式要多样化,内容要丰富化,力求实在、实际、实效。对大型教育科研活动要注重课件、教具、录音、录像的使用和管理。
7.注重教育科研活动的真实、详尽记录、资料的整理收集、正效应的宣传。
8.学校专任教师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,要将教学中发现的真实的问题转化为研究的课题,争取做到组组有课题,人人参与